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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07-16 18:06 字体:

时光飞逝,一年一度的中级经济师报考又要来临了。去年没有考过的小伙伴今年一定要加油了,机会总是里给有准备的人,距离中级经济师考试还有一百天的黄金时间,坚持不懈,胜利一定会属于你。每天一个知识点,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中级经济师《工商管理》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及董事的义务

1.董事会的组成

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为5~19人。

【提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为3~13人。

2)董事会成员应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3)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4)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5)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

①董事长的法定职权包括两项: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②副董事长要辅助董事长的工作,主要是在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

③在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2.董事的义务

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具体义务一致,包括:忠实义务和注意义务。

1)忠实义务

①自我交易之禁止。即董事不得作为一方当事人或作为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的代理人与公司交易。当然,这种禁止也非绝对,若在公司章程中得以认可或经股东机构同意,则可视为合法。

②竞业禁止。即董事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③禁止泄露商业秘密。

④禁止滥用公司财产。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2)注意义务

忠实义务为董事确立的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标准”,注意义务则可视为董事的“称职标准”。

工商管理专业适合没有经济学基础的考生来报考,经济类专业、相关管理专业或者是从事物流、电子商务、管理相关工作的考生也可以选择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考试难度不大,大部分属于理解记忆性的知识,专业性不强。计算题相对较少,考试偏向于生产、物流、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大家在复习时要有所侧重,做好考前复习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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